诉讼全程都有调解“陪伴”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宁波北仑法院努力实现“调解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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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征询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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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程视频调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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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阿嫂和驻庭调解员调解 |
通讯员 李虹怡 傅赛君 本报记者 高敏
那是李红(化名)第一次对一个陌生人敞开心扉,对面坐着的是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柴桥法庭“芦江大阿嫂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虞媛。整个上午,李红断断续续地对虞媛诉说着25年婚姻中的种种不如意。
李红的丈夫也从外地赶来,虞媛鼓励这个平日我行我素的男人服一次软,学学怎么哄老婆。“大阿嫂,我听你的,回去看他表现再说。”说着,李红把离婚的诉状撤了回去。
满面愁容地进来,眉头舒展着出去,这样的故事不断在调解室里上演着。在北仑法院,像“芦江大阿嫂”这样的民间力量已然成为矛盾纠纷分层递进化解的一个重要支点。
近年来,北仑法院高效联动各方力量,以人民法庭、法官便民工作室、基层联络室为基点,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民间力量协助调解、远程视频适时参与为重要轴线,将民意征询、案件回访作为补充,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并实现了诉中、诉后“调解不缺位”。
55年前的“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北仑法院也正用它独特的司法智慧和能力,打造出北仑特色的“枫桥经验”升级版。
法官带头“走下去”
矛盾纠纷“实时解”
每周到小港联络室“坐堂”一次,已经成为北仑法院小港法庭董迎春法官的一个习惯。
最初是源自院里的一项举措——北仑法院在9个乡镇街道、保税区和大榭开发区设立11个基层联络室,并选派了33名法官作为联络员,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协同解决信访、协助化解矛盾、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就地办案等。
去年年中,小港街道发生了一起外来务工人员意外死亡事故,死者苏某家属多次就赔偿问题到街道办事处信访,扬言“拿不到赔偿款誓不罢休”。
小港联络室联系上董迎春后,他立即赶到街道,与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原来,事情的起因是一群老人众筹在衙前村盖一幢活动用房,苏某在施工时意外触电死亡。棘手的是,因为出资的老人比较多,且身份不特定,事故的赔偿主体尚不明确。董迎春介入调解后,以法官的身份与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
一连几天,董迎春一面析法明理、耐心协调,另一面积极与资金管理人胡某进行磋商。最后,胡某同意出面协商赔偿事宜,苏某的家属也收到赔偿款55万元。一起激烈的矛盾在“家门口”得到成功化解。
“有了联络室,我们能经常见到法官,心里也有底气了。”小港街道办事处一名社区干部这样感慨道。
由于所辖街道基层工作各有不同,因此每个基层联络室都有着“特殊任务”。比如戚家山街道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成了戚家山基层工作联络室的重要工作;梅山法庭和春晓街道联合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创建活动,春晓基层工作联络室的3名法官联手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
“法官不能只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要沉下身子到基层,走下去、接地气。”北仑法院副院长杜宇这样说道。
早在2014年6月,北仑法院就在柴桥街道瑞岩社区设立首个“法官便民工作室”,柴桥法庭的法官每月6日都会风雨无阻地来到这里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去年11月,春晓街道洋沙山社区又成立区内首个“女法官工作室”,重点指导辖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调解和处理疑难婚姻家庭纠纷。
如今,这些“前哨”功能日益体现。北仑法院的婚姻家庭、侵权等传统的民事案件增长速度不断减缓,小港法庭更是连续三年呈现下降趋势。而相对的,诉讼外化解的案件也逐年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民间力量“引进来” 一支专业化的大调解员队伍
周微红是北仑区柴桥街道芦北社区的一名普通社区工作者,从去年9月开始,她又多了另一个身份,柴桥法庭特邀调解员。
柴桥法庭设立了“芦江大阿嫂调解工作室”,6位像周微红这样社区工作者轮流进驻,在这里,每位“大阿嫂”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虞媛是法律科班出身,她会从法的角度给当事人出主意;周微红获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更多时候她像一个“心理医生”……
“周某没有继承权,她还把房子租出去了。我要求她立刻把房子还给我,租金收入也要全部给我!”5月的一天,周微红把来起诉的黄某请进了调解室。
黄某口中的周某其实是她的继女,周某的父亲过世前立下遗嘱,房产归黄某一人继承,并且进行了公证。但由于周某长期跟随母亲生活,对遗嘱内容一无所知,以为自己享有继承权,就将房子租了出去。
为了不刺激周某的情绪,周微红选择了上门做工作,她耐心地向周某解释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并提议和周某一起到公证处查询证实。在公证处,周某终于确信黄某所说为真,当即愿意将房子和租金收入全部返还。
一场本来要变成诉讼的纠纷在大阿嫂的调解下顺利解决,此后,黄某不仅同意将租金收入归周某所有,还多次为周某送去生活物品,两人的关系反而变得亲密起来。
柴桥法庭李瑛庭长表示,联合多方力量进行调解,特别是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调解员,能帮法庭解决不少纠纷。与此同时,柴桥法庭还与各街道司法所合作建立“云视讯”视频调解终端,实现了远程调解、远程司法确认。
当前,北仑法院已构建特邀调解员62人、特邀台胞调解员6人的大调解队伍,出行不便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在微信小程序上开展调解,践行“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理念。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从2014年底开始,北仑法院与区司法局合作在柴桥法庭设立北仑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每年固定开展3次大规模的法律知识培训,为全区200余名人民调解员带来法律课堂。
民意征询“铺开来” 法律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现实中,我们往往会碰到这样的情况,虽然认定事实并没有什么困难,但作出判断与决定却十分困难。”采访中,北仑法院民四庭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这种“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困惑,该院民四庭法官董怡有过一次切身体会。她审理过这样一起案子,被告姚某装修时将自家放置空调外机的两处设备平台封闭起来,致使空调外机只能安装在阳台外墙。为了让自己的空调外机顺利安装,姚某又将放置在邻居汪某家设备平台上的空调外机上挪。汪某自然很不情愿,于是诉到法院。
前期的调解没有成功,双方争议很大,尤其对设备平台归属权是否唯一等问题双方互不相让。
董怡思考了很久,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启动院里酝酿已久的一项“民意征询团”制度——庭审中,法院邀请了5名“民意征询团”成员参与,他们分别来自质监所、房产公司和社区。
大家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认为,虽然姚某提出汪某没有平台所有权证有一定道理,但是从销售平面图看,这个平台确实应该由汪某使用。这一点得到了其他三名社区工作人员的认同。民意征询团以4:1的投票结果,倾向于认定该平台由原告单独使用。最终,法院采纳征询团的意见,判定被告要拆除室外机排除妨害。
为了实现诉中、诉后“调解不缺位”,北仑法院创新推出民意征询团制度。针对部分情理交织特点显著、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社会影响广泛或涉及特殊专业问题的案件,引入民意征询团参与案件审理,对案件中涉及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难点问题给出意见,供法官参考,使得法官在独立审判基础上充分考虑民意,从而使判决和说理更能贴近民意,有效化解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上级法院领导到北仑法院调研时,多次就民意征询团制度给予高度评价:“民意征询团充分发挥了相关人士的智慧和经验,虽然不是直接左右法官的判断,但是在很多案件中为法官提供了有益参考,使案件裁判更加符合社会公众的心理正义,充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