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8月29日
(2018)浙0110民初10983号
顾连昌、周琛:本院受理原告许恩全诉被告顾连昌、周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2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870号
金叶飞、吴继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乐诉被告金叶飞、吴继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9143号
邱文佳:本院受理原告张正福诉被告邱文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2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7113号
金玺:本院受理原告冯福良诉金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7113号及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81民初12450号之一
俞海峰、倪丽萍:本院受理原告张裕与被告俞海峰、倪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281民初12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3份,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8)浙0604民催19号
申请人衢州元海贸易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一份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衢州元海贸易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40200051/25488291,出票金额为100000元,付款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出票人为浙江大丰管网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浙江全球管业有限公司,经背书,该票据最后持有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止。四、在申报权利期间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2破40-1号
本院根据李先林的申请,于2018年8月16日裁定受理温州市艾美迪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美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艾美迪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9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77号财富中心1902室;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庄志坚、江俐娴,电话:13706667077、18657775168、0577-886765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艾美迪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2破43-1号
本院根据永嘉县欧北诚丰鞋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8月20日裁定受理温州市鼎浪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浪鞋业)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鼎浪鞋业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9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香滨左岸1组团2幢704室;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鲁呈丹,电话:1770687635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鼎浪鞋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26民初1721号
蔡王伟:本院受理原告刘云相诉被告蔡王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26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