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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知识产权刑案跨区域审理

  通讯员 蔡旻颖 

  本报讯 根据省高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台州市椒江区法院负责跨区域审理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等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案件。近日,椒江区法院民三庭审理了首件跨区域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该案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未经CAT、K0MATSU、Fleetguard等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印制相同的商标,并使用在滤清器上,共计1000余个,涉案金额22万余元。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8万元。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知识产权刑案跨区域审理 2018-09-03 2 2018年09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