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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 告

  2018年8月13日,我局在检查中发现,滨江区滨康路与风情大道交叉口西南侧设有一个大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在伟业路与江南大道西北侧有一排大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经查,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滨康路与风情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大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已生锈腐蚀,经专业机构检测,结论为有严重安全隐患。经向使用人等了解后,我局仍无法确定该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单位(个人)。请上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单位(个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规划许可等材料到我单位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人:

  滨康路与风情大道交叉口户外广告固定设施

  陈吾梅 电话:86688541 联系地址:滨江区西兴路635号

  伟业路与江南大道西北侧户外广告固定设施

  陈屹 电话:86612221 联系地址:滨江区西湘路39号

  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 告 2018-09-03 2 2018年09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