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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闻要

房子卖了,高利贷还了,人却被抓了

为啥?拒不执行法院裁定!

  通讯员 林珑 

  本报讯 玉环男子颜某欠了一屁股债不还,被债主刘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要求颜某按时还款,但颜某不但不履行,还将自己的房产变卖,把所得款先用来归还其他人。近日,玉环市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颜某批准逮捕。

  颜某今年53岁,此前欠了刘某40万元。因为欠款迟迟不还,刘某将颜某起诉至玉环市法院。2017年6月12日,玉环市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由颜某及其妻子共同偿还刘某本息45万余元,两人应从当年7月开始,每月偿还刘某25000元,直至付清为止,有任何一期逾期未支付,则应一并支付其余未到期款项。裁定书当日送达并生效。

  但刘某等到当年7月25日,也没有收到颜某夫妻一分钱的偿还款。迫于无奈,刘某根据民事裁定书上的协议,前往法院,申请对颜某强制执行。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颜某夫妻名下根本就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玉环市法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颜某此前已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变卖,而变卖的时间就在民事裁定书生效的第二天——6月13日。法院人员了解到,颜某的这套房子是以62万元的价格出售的,由于房子做过两次抵押,分别为23万元及20万元。房子要过户,就必须得先还清抵押款。买房人就支付了43万元的抵押款和5万元的定金,剩下的14万元尾款要在房子过户后,以银行贷款来付清。

  直至7月12日,颜某夫妻收到了剩下的14万元尾款现金。但拿到这些钱后,颜某夫妻并没把钱交到法院履行已生效的民事裁定,而是归还了另外所欠的两笔高利贷。这也使得颜某无法还上欠刘某的钱。

  对此,法官提醒,根据刑法规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近日,玉环市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颜某批准逮捕,其妻目前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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