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八钢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8年8 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4978.91万元,其中本金3500.00万元,利息1478.91万元。债务人位于宁波地区,该债权由宁波跃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金额2200万元;由朱庆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金额3850万元;由施祈如以其与朱庆伙共同财产在38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另由宁波宝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抵押物为位于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樟新公路西侧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13083.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9311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3500万元。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5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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