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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天平·温州

微播报

  温州法院:

  行政诉讼管辖改革施行首日

  受理5起申请

  日前,经省高院批准,温州基层法院行政诉讼实行管辖改革。当天,全市基层法院共收到5起选择异地法院管辖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其中3起予以当场立案,另外2起已通知当事人补正材料。温州行政诉讼管辖改革施行首日运行平稳,各法院立案衔接有序。

  四项举措加强执行悬赏工作

  温州法院通过四项举措加强执行悬赏工作:一是建立悬赏预告知制度;二是规范悬赏发布流程;三是创新悬赏保险机制;四是扩大公告影响范围。截至目前,已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81则,涉及执行案件271件,涉案标的额达1.74亿元,已促成59件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218万余元。

  鹿城法院:

  推进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

  近日,鹿城区法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区公安分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召开执行专题会,推进涉特殊主体执行工作。法院将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行动,强化拒执惩戒,同时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畅通联动机制,督促特殊主体在审判过程中及时履行义务,确保源头上履行到位。

  瓯海、龙湾、瑞安、永嘉法院:

  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日前,瓯海区启动“夏日飓风”联合执行行动,由区委书记担任总指挥,36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法院干警等300余人参加,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等15人组成监督团到场监督,并全程网络直播。行动当天上午,腾空大型厂房等不动产5处,拘传拘留4名失信被执行人。

  龙湾区法院启动“夏日利剑”执行专项行动。行动全程网络直播,还邀请了十九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法院廉政监督员等参加。当天腾空房产2处,拘传被执行人5人,涉及标的额691余万元。

  瑞安市法院开展“决胜六号”执行行动,专项执行胡某系列案件。当天,法院共出动20名执行干警,强制腾空房产27处,面积达3355余平方米。被执行人胡某目前已被警方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网上通缉。

  永嘉县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公安局、环保局等开展“百日攻坚3号”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51人、公安特警10人、环保执法人员10人。此次行动集中约谈涉执行案件公务员20余人,传唤被执行人10人,司法拘留5人,腾退房屋2处,对4处工厂采取限水限电措施,执结案件5件,到位金额32万元。

  瓯海法院:

  打造刑事审判“温暖庭审”

  瓯海区法院刑事审判坚持庭前“讯问、研判、协调”;庭中普法教育,并联合公安、检察出台《关于刑事和解的若干规定》,化解刑附民诉讼;判决书增加“法官寄语”,健全帮教回访机制,倾力打造“温暖庭审、和谐审判”刑事司法品牌。

  洞头法院:

  网拍股权溢价率创新高

  日前,洞头区法院对洞头国际大酒店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进行司法网拍,最终以100倍于起拍价的价格拍出,创下网拍股权溢价率新高。同时,洞头区法院组织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开展“上门办公服务”,现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有效推进案件破产重整进度。

  乐清法院:

  引导民间借贷案理性回归

  去年10月以来,乐清市法院开展规制民间高利借贷专项行动,对作虚假陈述的61名职业放贷人依法拘留17人、罚款117.6万元,有效促成639件案件自主退出诉讼程序。同时,法院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扩大宣传,引导社会形成理性借贷观念,从源头上防范非法借贷的产生。今年以来,该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量同比减少1723件,降幅达48.6%。

  苍南法院:

  扎实推进财产保全工作

  助力执行攻坚

  苍南县法院扎实推进财产保全工作,通过“绿色通道”快办理、线上线下全查控、委托保全提效率、巧用解封化风险这四项举措,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1至6月,该院共受理保全案件995件,执结980件,结案率98.49%,保全标的额达6.7亿余元,财产保全成功率达100%。

  平阳法院:

  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日前,平阳县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全县11家律师事务所召开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专题座谈会,通过建立律师投诉办理机制,严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继续强化律师调解,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以案件廉政监督卡、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等形式,开展监督活动,加强良性互动。

  泰顺法院:

  县委、县政府

  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

  日前,泰顺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泰顺县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召集人,将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政法委等31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列为联席会议成员,研究解决全县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文成法院:

  审结今年首例拒执案

  近日,文成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这是该院今年审结的首例拒执案。经审理查明,郑某某在被起诉立案后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申报财产时隐瞒了部分财产,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永嘉法院:

  推进刑案四类人员出庭作证

  近年来,永嘉县法院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以细化出庭作证范围、规范出庭作证流程、强化出庭作证保护三举措为抓手,不断完善普通证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四类人员出庭作证。今年1至7月,该院共审结刑事案件576件,证人出庭作证23件63人,实际出庭率达100%。  (温萱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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