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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严查借贷虚假诉讼

  通讯员 朱临星 

  本报讯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倡导诚信诉讼,天台县法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加大证据审查尺度,并要求原告本人出庭陈述。若原告拒不到庭,则可采取拘传措施或驳回起诉。

  同时,法院严格审查借贷发生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情况、款项流向及借贷双方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诉讼或民间高利借贷。一经发现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截至9月已移送11个案件。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严查借贷虚假诉讼 2018-09-14 2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