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浙0502民初5419号
吴震涛:本院受理原告钟国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3495号
沈宏家:本院受理原告杨天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2民初34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3502号
孙超飞:本院受理原告杨天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2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1915号
陆红惠:本院受理原告王琪明与被告陆红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503民初1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关于预交上诉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898号
於姚良、於子琴:本院受理沈阿章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20日14时00分在本院菱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699号
朱明强:本院受理原告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19日9时在本院菱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