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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一场听证会促邻里刑事和解

温州洞头检察院对伤人的七旬精神病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报记者 肖春霞

  实习生 钟雯倩 通讯员 曹雅倩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洞头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涛、公诉部主任张辉星、检察监督部副主任吕品一同来到被害人吕某家中,将1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吕某手中。这1万元司法救助款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件事要从去年8月说起。

  2017年8月14日中午,75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怀疑邻居吕某窃取其2000元钱,遂在自己家中和吕某发生冲突,致吕某胸部11处肋骨骨折。经鉴定,吕某达轻伤一级。

  事后,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因被害人吕某一直没有得到经济赔偿,洞头区检察院公诉部主任张辉星携干警走访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他们来到刘某家时,发现吕某家门口堆满了塑料空瓶和易拉罐,矮矮的平房内闷热无比,且散发着一股酸臭味,刘某正弓着腰对电风扇“发电报”。刘某的妻子坐在凳子上写数字,发黄的本子上,一笔一划,歪歪扭扭。

  “他们夫妻俩有精神疾病,平时靠捡破烂为生,他们的子女没有收入来源,平时对两位老人也不管不顾的,现在住的这个地方还是村里提供的。”洞头区双垅村村民中心村务助理陈爱娟说。而被害人吕某家就在刘某家斜对面,一家九口共同居住,且吕某和小儿子都是残疾人,属于“一户多残”家庭,生活条件也十分困难。

  本案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家庭来说都是一场悲剧。洞头区检察院后多次走访刘某家,联系刘某子女和被害人家属,努力促成和解。在承办人的努力下,刘某的远房亲属愿意赔偿吕某的医疗费损失。

  今年5月3日,在洞头区检察院的主持下,刘某亲属与被害人吕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吕某现金7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7月20日,在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认为,刘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刑法,但考虑其与被害人吕某系邻里关系,双方也已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且刘某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且系老年期精神病人,最终,洞头区检察院对刘某作不起诉决定。

  案子虽然了了,但刘某赔偿的7000元医疗费用,远远不能减轻被害人吕某因长期看病带来的医疗负担。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情况并积极协调,不到1个月,司法救助资金就到位了,这场邻居之间的纠纷也终于化解了。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一场听证会促邻里刑事和解 2018-09-17 2 2018年09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