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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骑电瓶车的大姐撞上无人机昏迷不醒

“飞手”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批捕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张一诺 吴静 

  家住金华市洋埠镇的刘大姐怎么也想不到,就在她每天骑电瓶车上下班途经的熟悉小路上,她竟会遭遇飞来横祸。而伤害她的,竟是一架无人机!连人带车翻下路边沟渠的她,至今未能醒来。

  昨日,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在对此案进行审查后,决定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对无人机驾驶员即“飞手”陈某批准逮捕。

  9月3日下午,刘大姐跟往常一样骑电瓶车回家。途经大坟头村时,她突然撞上一架悬停在离地1米左右的无人机,刘大姐随即翻下路边的沟渠。当她被抬上来时,后脑勺血流不止,小拇指也被切掉了半个。虽然医院对她进行了开颅手术,但她至今昏迷不醒。

  肇事的无人机,来自浙江某科技公司。那几天,这家科技公司受一家农业公司委托,在事发地附近为得了“白叶枯”病的水稻喷洒农药,出事那天是他们在当地作业的第3天。

  喷洒农药的这种无人机,属于植保无人机,每个机翼柄长1米左右,有4个旋翼,一次能装载10公斤药水,五六分钟就可以喷洒完。比起人工喷洒,它的工作效率非常高。在具体操作上,它和其他小型无人机一样使用遥控器,另外还可以通过一个APP与手机相连,操作人员可随时查看电量和药水剩余情况。一旦药水喷完,无人机就需要降落重新装载。

  刘大姐遭遇的这次事故,正是发生在无人机药水用尽,准备下降加注药水的过程中。“飞手”陈某说,无人机降落前,一般都需要先悬停,观察好再降落。当时,他像往常一样控制无人机下降到距离道路路面1米左右、距离他五六米远的地方悬停,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观察周边,刘大姐便骑电瓶车直接撞上了无人机的旋翼,翻落路边的沟渠。

  陈某马上与几个同事合力将刘大姐救上来,叫了救护车,并拨打110报警。事后,经金华市司法鉴定中心的初步鉴定,刘大姐的伤情至少构成重伤二级。

  经调查,与之前屡屡见诸报端的“黑飞”事故不同,这次闯祸的无人机并不“黑”,所属公司拥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飞手”陈某也具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执照,而且这架无人机还上有意外保险。

  陈某说,在无人机起降时,他们一般不会在周围设置警示标识,“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主要还是靠操作人员自己的观察”。

  据了解,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未向国家飞行管制部门提出临时空域和飞行计划申请,或未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实施的无人机违规飞行均为“黑飞”。不过,此次肇事的无人机为植保无人机,飞行高度为超低空空域且一般为边远农田,起降也都在田间地头,所以对植保无人机的飞行计划审批,国家民航部门有一个简化的流程,但具体到飞行管理的细节如起降点的选择等,尚没有明文规定。

  另外,今年1月,工信部官网曾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对民用无人机的禁止飞行空域、操控无人机驾驶员以及植保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区域以及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是否需要申请飞行计划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但这一条例目前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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