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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

股民诉赵薇证券索赔案首次在杭开庭

  本报记者 高敏 

  股民诉赵薇以及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证券码:600576)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本报于2017年11月14日曾作报道),昨天上午在杭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王女士的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介绍,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首次开庭。而根据9月14日晚,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诉讼公告称,目前已有440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索赔5584.77万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还包括赵薇、龙薇传媒、孔德永等人。8月2日,有16起涉及该公司的案件开庭。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 股民状告赵薇

  这批由股民起诉的案件源于证监会的一次行政处罚。

  早在去年11月,祥源文化就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该告知书显示,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两次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具体表现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等5项行为。

  证监会认为,这种行为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并且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该行政处罚作出后,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等相关当事人提出了申辩,但今年4月,证监会公布驳回该申辩,决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还作出市场禁入决定书,对赵薇等三人分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厉健认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祥源文化再被罚

  索赔规模或将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9月19日上午,杭州市中院共安排两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开庭,其中一案原告当庭申请追加赵薇为被告,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另行安排开庭。另一起案件是厉健代理的股民王女士诉祥源文化、赵薇案。

  起诉材料显示:原告王女士来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合计买入万家文化10000股,均价20.94元/股,至今仍持有。经律师计算,索赔金额96203.29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

  厉健介绍,当天庭审的焦点主要包括被告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果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如何认定?赵薇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围绕这些争议焦点,原告提交了对账单、证监会处罚决定等9份证据,而被告祥源文化提交12份证据,被告赵薇提交了20份证据。

  昨天,原、被告共有6位律师出庭,庭审时间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12点。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

  厉健律师说,目前索赔投资者还在征集当中。另外,今年8月,祥源文化再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厉健认为,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另案起诉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7年起,杭州市中院先后审理股民诉杭萧钢构、华盛达、中捷股份、数源科技、露笑科技、宏磊股份、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其中,股民诉杭萧钢构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7 股民诉赵薇证券索赔案首次在杭开庭 2018-09-20 2 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