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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5732号

  高冬兰、刘宁宁、刘梦静、刘帆:本院受理原告潘冬明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003民初5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693号

  任秀娇、王丹丽:本院受理原告洪永志与被告任秀娇、王丹丽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3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任秀娇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洪永志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被告王丹丽负连带责任。被告王丹丽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任秀娇追偿。案件受理费123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任秀娇、王丹丽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123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341号

  蒋苏丹、潘菊珍、蒋忠达: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合作银行与被告蒋苏丹、潘菊珍、蒋忠达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浙1003民初334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现原告请求判令:1、要求判令蒋苏丹、潘菊珍在继承蒋忠清遗产范围内偿还本金90000元及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15781.11元和自2018年3月7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止的罚息、复息(罚息、复息按月利率上浮50%计算),蒋忠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三十日。本案定于2018年12月24日14时5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4230号

  鲍福招:本院受理原告赵良敏与被告鲍福招为民间借贷纠纷[(2018)浙1003民初423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现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归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并承担诉讼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三十日。本案定于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8-09-20 2 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