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对东阳市康大绿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18年4月20日裁定宣告东阳市康大绿化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东阳市康大绿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鉴于东阳市康大绿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未能上缴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东阳市康大绿化有限公司的公章印鉴自2017年11月26日起停止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4719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76734566)正、副本自2018年4月20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东阳市康大绿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9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占昌荣(身份证号码:360428196906291412)开展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以直接、留置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卫医罚〔2018〕4026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鄞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公告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联系电话0574-87418612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5日
公告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对东阳市蓝宝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18年3月19日裁定宣告东阳市蓝宝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东阳市蓝宝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鉴于东阳市蓝宝石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未能上缴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东阳市蓝宝石服饰有限公司的公章印鉴自2017年11月22日起停止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4933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44142212J)正、副本自2018年3月19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东阳市蓝宝石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9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
绍兴县鸿美纺织有限公司、林大华:
绍兴县鸿美纺织有限公司、林大华欠郑树光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从2012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8.6%计算)祥见(2016)浙0602民初346号判决书。
2018年9月18日,郑树光已将对绍兴县鸿美纺织有限公司和林大华享有的以上全部债权转让给胡兴祥,现公告要求绍兴县鸿美纺织有限公司、林大华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兴祥履行上述债务。
特此公告。 转让人 郑树光
2018年9月25日
仲裁公告
绍兴清之颜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胜、刘小峰、胡江霞诉你补发工资等案(浙绍劳人仲案(2018)276号、浙绍劳人仲案(2018)277号、浙绍劳人仲案(2018)278号),因其他方式送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附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市欣浩印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忠仁诉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因其他方式送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绍劳人仲案(2018)165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欧皇家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苟庆升诉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因其他方式送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绍劳人仲案(2018)169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