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9月25日
(2018)浙0110民初12392号
金菊兴:本院受理原告张德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瓶窑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3328号
谢爱娣:本院受理原告卢剑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瓶窑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民初11030号
赵志明: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燕飞诉被告赵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浙0110民初11030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