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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开化三年禁渔织密法网

五色石斑鱼畅游钱江源头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姜丽珍 

  本报讯 深夜11点多,开化县水利局联合县公安局、芹阳办事处,再加上民间河长、护鱼志愿者等,巡河至马金溪芹江段时,发现4名海竿钓鱼者正在非法钓鱼,当场缴获海竿11支、登记相关信息,并责令4人前往水利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巡河继续。凌晨12点多,一行人在马金溪新夏段,又发现非法丝网捕鱼者1名,当场没收捕捞工具……

  这是近日发生在开化的夏夜场景,也是当地的巡河日常。

  开化县位于钱塘江源头,森林覆盖率达80.4%,这里一直有“封山禁渔”的传统。马金溪从2007年6月就开始实施禁渔管理。2015年8月31日,开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禁渔令”,随后,开化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县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部门,多次召开生态案件办理统一执法思想协调会,在“禁渔令”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司法保护钱江源头生态水资源。

  几年来,开化县相关部门除白天对全县水域进行常态巡查外,还不定期开展了“春潮”“亮剑”“零点”夜间联合执法行动。仅今年1月至8月底,开化县政法部门就开展执法检查50余次,做到“周周有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与此同时,开化县还充分利用全县749个网格“一长三员”的作用,走村入户宣传“禁渔令”,一旦发现非法捕捞,及时禁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全员执法、部门协作、社会共管”的大执法机制。

  据了解,自“禁渔令”颁布以来,开化县共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18起,其中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6起,被渔政部门行政处罚112起;没收横桶、竹排等捕捞工具36只,销毁刺网、地笼网3万余米,收缴违规钓具270余根。开化县法院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共计39件,已审结37件,其中电鱼25件、毒鱼7件、炸鱼2件、丝网捕捞3件;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6人,判处拘役1至3个月37人、3至6个月5人。

  如今,马金溪已清澈见底,成群的石斑鱼披着各色美丽的鱼鳞穿梭般交织往来。当地一位汪姓老人介绍说,开化通过几年的禁渔,现在溪里、河里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种群数量、生物多样性,都已经恢复到了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接下去肯定还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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