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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家乡的古窑不能挖的”

  通讯员 丁海芳 

  本报讯 近日,在龙泉市小梅镇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中心操场上,龙泉市法院对一起非法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财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6年8个月不等。

  龙泉是世界青瓷之都,境内古窑址密集,现已发现的古窑址有400多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大窑龙泉窑遗址有165处,主要分布在小梅镇、查田镇。小梅镇的大窑、金村、垟岙头、高际头村保留着众多遗址,是龙泉窑的起源地和中心产区,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案的6名被告人都是小梅镇人,对家乡的古窑保护一清二楚,但为了利益还是铤而走险。“审判一案,教育一片”,正是龙泉市法院把法庭搬到小梅镇的原因。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家乡的古窑不能挖的” 2018-09-26 2 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