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8月2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西段618号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3号楼419室
联系人:池女士 电话:88532007
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君悦大厦A幢2408室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3606686331
特此公告。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根据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有权处置的债权转让给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台州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8-09-27 2 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