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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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该1户债权资产 (组包、分户或组包及分户)处置,其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本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艾馨、倪大为
联系电话:81873335、81873332
邮件地址:guoaixin@nbfamc.com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74-81873322(综合管理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债权情况以实际为准。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