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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平安义乌

这个商人喜欢在义乌做“亏本买卖”

警察抓住他后道出实情

  通讯员 龚书弘 王江龙

  本报讯 今年四五月份,扬州人朱某在网上看到有人急着求购一批儿童太阳帽,且注明了单价在1元至1.25元之间,数量为90000顶。恰好当时朱某正在义乌谈另一笔生意,看到消息后,他便想着从中“捞”一笔。为了尽早拿到求购信息中的钱,朱某随即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内找了从事帽子生意的周女士。

  由于周女士的工厂位于台州,按照朱某的要求,她每做好一批货便会直接从台州运至义乌,在货运站直接移交给朱某。发了两三次货后,周女士开始通过微信向朱某索要货款,但朱某总是以资金流转出问题、出差、会计离职等借口搪塞,并不时摆出一副“熟悉行情”的模样,反而一个劲向周女士催货。

  5月24日,最后一批货品被朱某签收。周女士说,90000顶帽子前前后后分了十多次交货,总价值为12.15万元。但从那以后,朱某开始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成为常态,无奈之下,7月初,周女士向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报了警。

  经侦查,朱某于2013年、2016年分别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义乌警方刑拘,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同时,民警找到了发布采购信息的真实收货人董先生,在对周女士和董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情况进行核查后,民警认定朱某存在合同诈骗的嫌疑。经侦查,7月底,朱某被义乌警方抓捕归案。

  朱某交代,他在义乌经商有十几年了,一直从事帽子、鞋子之类的生意,但亏多盈少的他并没有攒下积蓄,反而因为日常过度奢侈的生活变得负债累累。面对债主多次上门催债,朱某动起了合同诈骗的歪脑筋。

  目前,朱某已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此,义乌警方提醒广大市场经营户,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易,都应该准确核实交易人的身份信息,或前往义乌经侦预警平台、天眼查、裁判文书网等公共平台查询交易人的信用情况,尽量使用现金交易,确保交易安全。


浙江法制报 平安义乌 00017 这个商人喜欢在义乌做“亏本买卖” 2018-09-30 2 2018年09月30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