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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乐清一班主任 猥亵学生被刑拘

  本报记者 陈佳妮 

  本报讯 昨日19时45分,乐清市公安局发布一情况通报,披露了一起教师猥亵小学女生案件。

  10月8日14时许,乐清市公安局接一市民报警称,其女儿在就读的小学遭到班主任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并于当日下午17时许将嫌疑人郑某(男,46岁,湖北人,乐清某学校教师)控制。

  目前,嫌疑人郑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表示,鉴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案件细节不便披露。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乐清一班主任 猥亵学生被刑拘 2018-10-10 2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