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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仲裁公告

  王松强:本委受理的(2018)杭仲(萧)字第78号申请人原艳妮与被申请人王松强之间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8年9月26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18)杭仲(萧)裁字第78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浙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对申请人何燕玲李明扬、洪爱苗与你司工资等劳动争议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浙杭劳人仲案(2018)329、331号仲裁决定书、浙杭劳人仲案(2018)330号仲裁裁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决定书、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晨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谢钰卿诉你单位要求支付生育津贴的仲裁申请,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326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18-10-10 2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