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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5123号

  朱巧平:本院受理原告徐志明诉被告朱巧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告知手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566号

  严辉:本院受理原告王伟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503民初35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林法庭领取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2733号

  湖州南浔东强家私厂、褚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屠建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616号

  南浔李红明火锅店:本院受理原告张大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4509号

  金范哲:本院受理原告黄忠军诉被告金范哲、俞吉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金范哲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黄忠军诉请:一、被告金范哲支付剩余货款28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3月21日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俞吉子对上述货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10-10 2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