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检察助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通讯员 杜培桃 徐璐 徐辉
本报讯 为保护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开化县规定每年的4月10日至10月10日为禁猎期。近日,开化县检察院干警联合县森林公安局、林业局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共同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城区及华埠、马金、池淮、齐溪等乡镇的农贸市场作为检查重点,对禁用的猎捕工具进行排查。在岙滩水产品交易市场、西子城菜市场,行动组均发现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当即对非法猎捕的野兔和黄麂予以没收。在走访乡镇杂货店时,行动组发现部分店主仍在对外销售捕兽夹等禁用的猎捕工具,行动组在没收工具的同时向店主及围观群众说明捕兽夹的危害性,并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呼吁大家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