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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6485号

  温岭市盛妮童鞋厂、王沁园:本院受理原告唐承与被告温岭市盛妮童鞋厂、王沁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民初1067号

  林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联系不上,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外网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由审判员王芳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褚金凤、苏菊香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并定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3337号

  金云峰:本院受理原告范华明诉被告金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3168号

  沈赟:本院受理原告龚凌剑诉被告沈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1874号

  赵根:本院受理原告牟岩与被告赵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411民初1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者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149号

  蔡德胜:本院受理原告徐花香与被告蔡德胜、徐松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411民初2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者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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