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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让拘留所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

我省举行研讨活动交流经验

  本报记者 宋文瑾 通讯员 俞涛 

  本报讯 11日,省公安厅在诸暨召开全省拘留所矛盾化解理论研讨活动,交流经验。

  拘留所不仅是监管场所,更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场所。近年来,全省公安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监管局提出的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六个监管”和省公安厅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形成了“带着纠纷进来,化解矛盾出去”的拘留所“枫桥经验”。去年以来,全省拘留所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4508起,成功化解12019起(其中司法拘留矛盾10392起),停访息诉402起,履行纠纷款项9.84亿元(其中司法拘留矛盾9.62亿元)。

  今年8月,杭州市拘留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感情问题引起的纠纷。尚某因与女友谈恋爱遭到女友姐姐肖某反对,情绪失控在公共场所侮辱女友获刑3年。出狱后,尚某向肖某讨要说法、索赔无果后,对肖某进行殴打被拘留。入所后,尚某情绪低落,扬言出去后将再找肖某闹事。拘留所及时介入,安抚情绪,在赢得尚某的信任后,开展法律宣教,促使他反省自己的种种不理智行为。之后,拘留所又联系肖某到所进行调解,并邀请律师参与。经过调解,尚某放弃了要肖某对其三年牢狱生活进行补偿的想法,肖某也对尚某的行为表示原谅,两人均表示多年的恩怨到此结束。

  研讨会上,诸暨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湖州市拘留所做了交流发言。会议还对全省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理论研讨论文评选的获奖者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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