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撤销宁波分所——浙江裕丰(宁波)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751185165A),并拟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2018年10月12日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撤销宁波分所——浙江裕丰(宁波)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751185165A),并拟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