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8)浙0502民初174号

  诸土明:本院受理的原告诸明方与被告诸土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2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5593号

  陆阿根、周凤英:本院受理原告乐新英与被告陆阿根、周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司法公开告知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4104号

  杨欢欢、周如权: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阿坤与被告杨欢欢、周如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502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2284号

  戴建马、杨丽娟:本院对原告张春法与被告戴建马、杨丽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392号

  金珍利:本院受理原告陈阿四与被告金珍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月1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2032号

  沈元民:本院对原告邬亚琴诉被告沈元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2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10-15 2 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