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张建中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与张建中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HZYW2018002,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已将其对林麟、陈照丽、沈爱茹、林潮海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张建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与张建中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张建中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林麟、陈照丽、沈爱茹、林潮海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建中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

  特此公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张建中

  2018年10月1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张建中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10-16 2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