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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

  骆骅君、姚思思:鲍忠松已于2018年9月26日与吴忠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2017)浙0782民初131号项下对你方享有的债权54万元及利息转让给了吴忠尚,现通知你方立即向吴忠尚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 鲍忠松 吴忠尚

  2018年10月1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通知 2018-10-17 2 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