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董嫣然与胡飞熊债券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金额:万元
注:
1、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及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2、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7年12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胡飞熊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责任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董嫣然与胡飞熊签署《债券转让协议》,董嫣然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胡飞熊。董嫣然与胡飞熊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胡飞熊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人起立即向胡飞熊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董嫣然联系方式:

  胡飞熊联系方式:13705898053

  董嫣然

  胡飞熊

  2018年10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董嫣然与胡飞熊债券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10-25 2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