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牵手“娘家人”
“晨曦驿站”让涉罪外来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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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教对象(右)在企业上班 |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金灵美 卢笑晨
“谢谢‘晨曦驿站’!是你们给了我机会,让我能和家人团聚在一起。我一定好好珍惜,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近日,已被关押3个多月的云南小伙陈某重获自由,和等候在看守所外多时的妻子相拥而泣。
今年以来,永康市检察院牵头搭建的“晨曦驿站”帮教平台,让越来越多的像陈某这样不小心或一时冲动犯错的外乡人,得以和本地人一样平等适用变更强制措施,通过帮教基地为他们创造的“一个固定的去处、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一个受教育管理的地方”,尽早回归社会。
“N+1”助他重获新生
永康是外来人口大市,外来人口与永康本地人的比例基本持平,存在着外来人员轻型犯罪率高、羁押率高等情况。
今年6月,针对这一现状,永康市检察院在云南“娘家人”驻永康服务站、江西永康商会和云南、江西在永企业建立“晨曦驿站”帮教基地,由帮教基地当老乡、“娘家人”,在配合调查、退赃退赔、刑事和解等方面发挥作用。
22岁的陈某就是在“晨曦驿站”帮助下重获新生的一员。去年9月,他和几个朋友晚上饮酒后,路过永康市西溪镇一葡萄园时,一时兴起,摘了几串葡萄尝鲜,不料被园主逮个正着。双方从争执到扭打,园主受了轻伤,陈某因此触犯了刑法。
在陈某被关押期间,永康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在日常谈话中,发现陈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便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启动“晨曦驿站”帮教程序,主动联系云南“娘家人”驻永康服务站,通过服务站进一步了解陈某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一贯表现。“娘家人”的及时沟通,促使陈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永康市检察院又为他联系帮教基地,寻找合适的就业岗位。最终,陈某在一家云南籍在永康企业得到了一个包装工的岗位,企业还为他提供了固定的住所。
为了更好地帮教陈某,企业还专门指定了一位老师傅与陈某结对,同时永康市检察院也组织心理咨询专家、法制教育者、社会志愿者定期予以教育、感化和引导。
“N+1”的帮教模式,让陈某从思想到行动都仿佛变了一个人。“自从进入帮教基地后,他人变得勤快了,对父母也更孝顺了。”帮教的过程中,陈某的妻子高兴地向办案检察官反馈,“现在他不仅学到了技能,还能同工同酬,是‘晨曦驿站’帮助了我们全家啊。”
一举破解外来人员犯罪难题
永康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胡国财介绍,近年来,永康外来人员违法犯罪人数和在押人数均占总数的60%左右,但对这些犯罪人员的分析显示,他们的轻型犯罪率高,且大多年纪轻、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像陈某一样,不少外来人员犯罪案发被关押后,因为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有些甚至无法联系到家人,也没有人可以为他们提供保证,所以司法实践中,尽管他们犯罪情节不重,却也很难得到宽缓处理。这就导致了外来犯罪人员的羁押率也相对较高。”
在三个帮教基地试点运行的基础上,永康市检察院还起草了《“晨曦驿站”帮教中心实施方案》,对帮教的申请、受理、审查、宽缓条件的创造,以及签订承诺书、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等流程作了全面规范,对参与帮教管理的各方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帮教基地的顺利运行。
“通过‘晨曦驿站’搭建的平台,犯错的外乡人在得到本地司法机关帮教的同时,还能听到乡音、感受乡情,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退赔退赃、弥补罪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社会的正能量。”永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立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