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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不还钱却买车,提起刑事自诉

  通讯员 刘媛媛 

  本报讯 近日,景宁法院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办结,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被告人雷某因未履行担保责任,被景宁一家银行起诉至法院并被申请强制执行。就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前,雷某用其家庭共同存款购买小型汽车1辆,登记在其妻名下;次月,虚构与他人存在借贷关系,将车子以抵债为由过户给他人,但车子仍由雷某在开。

  之后,自诉人向景宁法院提起自诉。

  近日,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自诉人主动提出撤诉。法院当天裁定准许撤诉。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不还钱却买车,提起刑事自诉 2018-10-29 2 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