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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29日

  (2018)浙01民初3020-3447号

  季伟平、季晓明、浙江合纵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同庆和堂实业有限公司、王崇邦、范郁峰、邵秀芬、邵尧坤、钟善娟、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祥峰、潘爱琴、浙江轩峰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华欣印染有限公司、杭州润闲科技有限公司、杨忠宇、鲍建江、钟怡、高扬、钱跃辉、汪炳楚、汪雅君、杭州建骏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欣兴油剂有限公司、胡林浩、浙江盛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你们与杭州市下城区金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诸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4848号

  杭州图南实业有限公司、吕小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美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5491、5493号

  张长浩:原告张炳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原告张炳浩于2018年10月23日申请撤回对你的起诉,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6民初5491号和(2018)浙0106民初54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4756号

  吴洁、方振华:本院受理原告桂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浙0106民初4756号民事判决书。吴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桂柳借款本金45000元,并支付从2018年2月14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方振华对吴洁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382号

  金明中、骆野菲:本院受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7382号民事判决书。金明中、骆野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透支本金785983.25元、利息266841.31元(计至2017年8月10日,后续另计)、罚息30902.0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074号

  杭州卓妍百货有限公司、吴秋香:本院受理原告德夫尔工业电子(杭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卓妍百货有限公司、吴秋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319号

  丁慧娴:本院受理原告叶希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公民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292号

  傅佳怿:本院受理原告杨明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公民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7号

  杭州舍无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余臻军:本院原告蒋伟诉被告杭州舍无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余臻军、杭州东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4311号

  杭州亚戈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施小可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955号之一

  盛赕: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青云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盛赕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59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3387号

  石利平:本院受理原告韦正航、韦鸿彬诉你物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1734号

  毛黎江: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文连诉被告毛黎江、周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455号

  郑建华:本院受理原告蔡国伟诉被告郑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84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456号

  郑建华:本院受理原告蔡国伟诉被告郑建华、张建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84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5826号

  祁涛、祁佳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诉被告祁涛、祁佳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5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11485号

  李如:本院受理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李如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本案可能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或简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阮佳志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一华、张志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9年1月8日在鄞州区徐戎路126号(原江东法院)江东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2民初6429号

  王长江:本院受理原告林君亮与被告王长江、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董旋食品店、董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2747号

  王小文:本院受理原告丁盛进与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304民初27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丁盛进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00元,由原告丁盛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4095号

  潘利亚、姜剑:本院受理原告程大江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4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4096号

  潘利亚、姜剑:本院受理原告邓林辉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4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4510号

  何烟:本院受理原告杨检妹与被告何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304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何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杨检妹4700元及赔偿利息损失(从2017年11月3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已由原告垫付),合计700元,由被告何烟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4601号

  潘万民:本院受理原告支国强与被告潘万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304民初4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潘万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支国强货款87000元及赔偿利息损失(从2018年7月16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75元,公告费650元(已由原告垫付),合计2625元,由被告潘万民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53号之一

  2018年10月18日,本院根据瑞大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以(2018)浙0381破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瑞大集团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及附件并终止瑞大集团有限公司和解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1484号

  朱巍、黄道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与被告朱巍、黄道素、蔡怀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1672号

  郑刘克、陈旭丹、郑建芬: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刘克、陈旭丹、郑建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1666号

  郑秀丽、李喜乐: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秀丽、李喜乐、郑众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777号

  陈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陈威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27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818号

  王建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王建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851号

  杨彩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杨彩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28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866号

  周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周旋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28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176号

  朱卓萍:本院受理原告贺里祥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411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法院公告 2018-10-29 2 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