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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浙江鸿鑫谷科技有限公司、沈靖杰、韩嫦璐:

  根据曹亚珠与黄敏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曹亚珠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借款人浙江鸿鑫谷科技有限公司和担保人沈靖杰、韩嫦璐的债权及担保权利等项下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该债权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转让给黄敏刚。

  特此公告。曹亚珠

  黄敏刚

  2018年11月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18-11-01 2 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