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2018年5月12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与陆小玲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民生银行已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合法享有的对下表中所列债务人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了陆小玲。现民生银行依法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陆小玲作为民生银行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催收,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本通知刊发之日起,向陆小玲履行还款义务和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转让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一层、六至十八层、三十六层

  2018年11月1日

  受让方:陆小玲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2018-11-01 2 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