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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浙江浙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胡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浙江浙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胡钢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浙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胡钢,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胡钢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浙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胡钢

  2018年11月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浙江浙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胡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11-01 2 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