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再升级 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桐乡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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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镇管家几千人共同值守,再小的纠纷都不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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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法庭”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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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观察员参与调解 |
本报记者 丁田醒 陈赛男
通讯员 沈筱莉 周丽 孙洪洲
2017年,发源于桐乡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全国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本。
当前,“三治融合”在桐乡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桐乡市将“三治融合”理念融入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实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人民群众满意率的双提升以及矛盾纠纷受理数、群众上访数的双下降,打造了新时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桐乡样板”,为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8年,桐乡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桐乡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为基
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内生力”
在桐乡乌镇,有一支特殊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队伍不得不提,那就是由2681人组成的“乌镇管家”社会信息员队伍。
这些“管家”大部分是来自基层的网格信息员,有着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自2015年组建以来,他们坚持在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走上街头清理路面垃圾,还积极调解家庭纠纷和邻里矛盾,通过几千人的共同值守,再小的纠纷都一一化解,“乌镇管家”已经成为当地的一张“金名片”。
某居民因恋爱失意企图轻生,“乌镇管家”第一时间发现后,联系民警、社区干部一起做其工作,最后在各方的热心劝说开导下,这名居民最终放弃了轻生的念头;某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猝死,“乌镇管家”第一时间上报情况,有关部门及时介入,使意外紧急事件得到及时处置……“‘乌镇管家’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根植于广大群众,这几千双眼睛密切关注着各种事件、问题的动态发展,因此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把问题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社会更加稳定和安全,让群众更加满意。”乌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魏善良向记者介绍说。
“乌镇管家”只是桐乡市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内生动力的缩影。
近年来,桐乡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根基层,不断推进人民调解自治组织、自治队伍、自治品牌建设,打造以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11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20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14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重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格局。
同时,桐乡市严把调解员队伍准入关,吸纳具有较高政策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水平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优化队伍结构、增添队伍活力,重点打造“民生三伯伯”“和事佬”“老叶法律诊所”等特色品牌调解室13个。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切实增强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目前,该市共评选出一级人民调解员22名、二级人民调解员27名、三级人民调解员45名。
此外,桐乡市还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的资源优势,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搭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立了一支由70人组成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员队伍。自“在线平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人民调解组织线上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41件。
法治为本
营造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氛围
如果说引导更多群众和团体的参与,是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那么强调依法调解,以矛盾纠纷化解的案例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就是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水平的根本所在。
“板凳法庭”调解模式,就是桐乡市强调以法治为本,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硬实力”的一项创新举措。
上个月,屠甸镇汇丰村的老方与同村的老赵发生了一场纠纷。老方两年前从老赵手中租了一处店面,花了20多万元装修,开了一家农家乐。眼看着生意慢慢红火起来,店面租约就要到期,老赵却要高价涨租,这让老方无法接受。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老方想到了村里的“板凳法庭”——一张桌子、几条板凳,就能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
屠甸镇的“板凳法庭”整合了司法行政、综治、派出所等部门力量,还配有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网格长和人民调解员,确保纠纷调处有人办、有人理,化“坐诊”为“巡诊”,真正为老百姓搭建一个基层矛盾化解新平台。
那天,在汇丰村村委会主任王建发的主持下,老方和老赵的纠纷搬上了“板凳法庭”。两位当事人说明了各自的诉求,调解员入情入理分析了利弊,村里的法律顾问和派出所的民警出谋划策……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最终老方和老赵达成调解协议。如今,老方的农家乐开得红红火火。
除了“板凳法庭”,“三级法律服务团”在营造法治氛围,为老百姓解决生活上的麻烦事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中,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支团队诞生于2014年,桐乡市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整合公、检、法、司等资源,以律师为主力军,建立101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
“三级法律服务团”通过定期坐诊、按需出诊、上门问诊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政府、企业和群众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桐乡市还以“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通过打造让老百姓在生活生产中“看得见、摸得着、受欢迎、见实效”的法治文化阵地,在潜移默化中积极引导老百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贯穿创建始终,以创促建,创建结合,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德治为先
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软实力”
为进一步打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桐乡市还坚持以德治为先导,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道德评判的监督协调作用、村规民约的行为约束作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前不久,在桐乡石门镇桂花村的会议室里,由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的道德评判团就部分村民和村里因道路两侧绿化带改造引发的纠纷,展开了评议。
会上,道德评判团成员们一方面劝导农户摒弃成见,多站在村里的角度想问题,顾全大局;另一方面对确实涉及损坏的部分农作物,由村里出面给予一定的补偿。经过道德评判团的开导,几家农户同意了主要道路两侧的违建拆除与改造做法。
据了解,早在2008年,桂花村就已经成立了首个道德评判团。多年来,从村民对村里工作的争议,到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只要有需要,大家就会让道德评判团成员参与进来,召开成员会议,一起评一评、议一议,通过“好坏大家判”来化解纠纷。
在桐乡,以道德评判遏制矛盾激化已蔚然成风。通过在全市建立道德评判团制度,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三小组长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道德模范代表等组成村级道德评判团,以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为准则,积极参与村级矛盾纠纷调处,有效发挥道德评议作用,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桐乡还建立了道德观察员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模范等有道德威望的人员中选聘道德观察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和满意率。三年来,道德观察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56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