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502号

  钟鑫聪:本院受理原告江荣与被告钟鑫聪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55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727号

  杨添添、张东军、黄丹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添添、张东军、黄丹珍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童跃杭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10时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831号

  贾天桥:本院受理原告楼必光诉被告贾天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人民币7万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0日9:0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02立预2413号

  衢州市艺心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罗重红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案件查询告知书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你支付电费33712.3元、原告购买零部件费用34800元、原告支出的人工费和电费62800元、房租103000元及违约金103000元,解除双方2013年9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原告享有冰库的留置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8年10月23日第8版法院公告栏中,武义县人民法院(2018)浙0723民初2844号,内文最后应增加“本院定于2019年1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案将依法裁决”,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9月17日第5版和第8版中缝刊登的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0802立预2187号应为“(2018)浙0802立预2187号”,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11-06 2 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