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画传
![]() |
![]() |
![]() |
![]() |
![]() |
![]() |
![]() |
风雨嬗变历久弥新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枫桥经验主要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枫桥经验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
一九七三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半年,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调查报告。
一九七七年十月,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长达十四个月,调查总结出普及枫桥经验的六条标准。
上世纪八十年代,枫桥率先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口号,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打、防、教、管”融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经验。
一九九零年九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立足稳定和发展——浙江诸暨“枫桥经验”纪实》,向全国再次推广介绍“枫桥经验”。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