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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元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8月13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5日签署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银行联系电话:0571-87366170

  浙商联系电话:0571-8977396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11-07 2 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