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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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
根据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