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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更正

  本报2018年10月31日第9版刊登的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通知公告》,内文“上述通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应为“上述通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更正 2018-11-09 2 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