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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和事佬

为鸡毛蒜皮的事闹到“鸡犬不宁”

看调解员如何让当事人退一步海阔天空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沈静 赵艳 山佳怡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退”和“忍”看似简单的两个字,其实做起来却并非易事。

  为了“争口气”,为了“挽回面子”,因为鸡毛蒜皮的小纠纷演变成大打出手的“血案”比比皆是。这样的结局,不仅让人唏嘘,更让人警醒。

  为了30元青菜

  老人“被气死”

  嘉兴的杨老太和蒋老太做了几十年的邻居,一直相处融洽。

  杨老太有个在城里生活的女儿,平日很是疼爱。上个月,为了让女儿吃上无公害蔬菜,杨老太特意在自家菜地种了不少青菜。

  眼看着小青菜一天天长大,杨老太心里头高兴,没事就去菜地里转转。这天,杨老太又来到菜地,远远看到一群鸡把青菜吃了个精光。杨老太大为光火,恰巧此时蒋老太寻鸡而来,双方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甚至恶语相向。

  村里的调解员闻讯而来,及时介入调解,这才慢慢平息了杨老太和蒋老太的怒火。最终,蒋老太赔偿了杨老太30元青菜钱,了结了这场纠纷。

  可是,回家后的蒋老太越想越气,突然倒地不起。子女发现后立即将她送往医院治疗,最终蒋老太因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撒手人寰。

  蒋老太的子女认为,杨老太“气”死了母亲,必须对母亲的意外死亡负责。双方矛盾一触即发,最终向当地调委会申请调解。

  在调解员鲁明强的安抚下,蒋老太的子女慢慢道出了心里话,“母亲突然离世让我们难以接受,也不是真的非要赔钱,至少按照农村规矩上香慰问,但是杨老太始终不闻不问,至今都没有道过歉,心里实在气不过,这才提出赔偿要求。”

  杨老太也觉得自己很委屈,“村里人都说是我‘气’死了蒋老太,对我指指点点,我也快受不了了。这几天之所以不出现,也是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在家里休息。”

  了解到双方都有和平解决纠纷的诚意,鲁明强便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鲁明强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蒋老太与杨老太的争吵并非导致蒋老太死亡的直接因素,但是也不排除因为争吵,蒋老太情绪过分激动,最终突发脑溢血。

  针对这种情况,根据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使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鲁明强据此展开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老太按照当地习俗对蒋老太子女表示慰问,并表达歉意。

  因为一只鸡 叔侄大打出手

  沈大伯与侄子小沈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关系本应更为亲密,但事与愿违,两人关系不仅不亲近,甚至相看两厌,原因竟是因为一只鸡。

  鸡是沈大伯养的。按照乡下的习惯,平日里都是散养在外。这天,小沈家的门大开着,这只鸡在外散着步,一不小心就进了小沈家,还趁机拉了一坨屎。这一幕刚好被小沈看见,火气立马上来,一脚就把那只鸡踢出了门外。也许是在愤怒之下,小沈这一脚可不轻,这只鸡当场瘫倒在地。这还没完,小沈怒气难消,追上来还想再补一脚。恰在此时,沈大伯出现了,赶紧制止。

  眼看着自己一点点养大的鸡,此时正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沈大伯心疼不已,上去就拉着小沈理论。两人拉扯之下,小沈很是不耐烦,一拳打了过去,沈大伯的头部当场受了伤。

  不仅伤了鸡还伤了人,这还得了!沈大伯虽说年纪大了,但火气可不小,当即就跟小沈打了起来,最终两人打进了派出所。

  “你们来评评理,他不仅踢了我的鸡,还打了我,我真是要气死了。”沈大伯说道。

  “这鸡跑到我家拉屎,我把它赶出去怎么了,只是不小心踢晕了,他就这么激动,拉着我不放,我不小心挥了一下,这么巧就碰到了他的头,还进了派出所!”小沈直呼自己倒霉。

  听说了叔侄俩的事,当地警调对接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杨建林和许志刚一阵无语,“本来是一只鸡的事,现在连带着人也受伤了,你们说合算吗?”

  看到叔侄俩扭着头谁也不理谁,调解员索性将双方分开,各自做起工作。了解到两人平日里因为各种琐事,矛盾由来已久,调解员一方面从法律出发告诫小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他的行为可能要受到处罚的。另一方面从情感出发劝说沈大伯,“大家不仅是邻居还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退一步海阔天空。”

  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叔侄俩都认识到各自的“冲动”。沈大伯表态道:“我也不严重,但是这口气咽不下。”小沈也缓和了态度,主动向沈大伯道了歉,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猫狗大战 赔钱又道歉

  今年暑假,小宋和姐姐带着两个孩子在西塘旅游。两人路过严阿姨的店想买点土特产,结果还没进门,两个孩子就被严阿姨家养的猫给挠了。

  姐妹俩立马把孩子送到当地医院打狂犬疫苗。医生一看伤口,建议配上免疫球蛋白,两个孩子共花去医疗费用2200元。

  第二天,姐妹俩上门找严阿姨讨要医疗费,严阿姨本以为五六百元就能了事,结果一看发票,就不乐意了,认为小宋她们在敲诈,甚至口出狂言,说她们是自己送上门来咬的。小宋姐姐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没忍住就与严阿姨动起手来。

  无奈之下,小宋报了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带到了当地的警司联调中心,调解员鲁明强接待了她们。

  “我这猫养了两年,很温顺,从未挠过人。”严阿姨说,自家猫之所以挠人,是因为姐妹俩牵的狗一下子冲过来,吓到了猫,这才发生了意外。

  小宋和姐姐本来就因为孩子被挠心里不痛快,严阿姨不仅不道歉,还在推卸责任,这让两人更加气愤。

  听了双方陈述,鲁明强首先给严阿姨上了一堂法治课: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阿姨养的猫确实将两个孩子抓伤了,所以严女士的确要负责,至于伤势如何,需要做何种治疗,以医生的判断为主,而且医疗费用2200元已经实际发生了,并不能说小宋姐妹在敲诈。

  “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孩子被猫狗咬了,到了医院医生说需要打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相信你也会毫不犹豫付钱打针。”鲁明强的一番话让严阿姨无力反驳。

  随后,鲁明强又劝说小宋姐妹,希望她们能够理解严阿姨的心情,“因为猫的一爪子,严阿姨一个月的收入可能就没了,心里肯定不痛快。”同时提醒两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出门在外特别需要当心点。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严阿姨赔偿了姐妹俩1600元,并向她们表示了歉意。

  和事佬有话说  

  因为一些鸡毛蒜皮般的小事,酿成一些不该发生的血案,因小失大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这些案件的发生不禁令人深思:当时,假若双方能克制自己的情绪,悲剧就不会发生。“祸患常积于忽微”“因小失大”“小不忍则乱大谋”“防微杜渐”……这些老祖宗的遗训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大的警戒作用。人的一生会结识形形色色的人,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所以要学会宽容、包容,以礼待人,以诚对人,以理服人。人们做到这一步,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本文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和事佬 00008 为鸡毛蒜皮的事闹到“鸡犬不宁” 2018-11-15 2 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