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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送达公告

  企业名称:台州协盈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下陡门村

  本局于2018年9月27日受理徐启刚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玉工伤认定[2018]1-17号)。认定决定如下:

  对徐启刚于2017年9月7日7时许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玉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特此告知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送达公告 2018-11-15 2 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