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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浙江东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阎崇俊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公告清单(基准日:2018年10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东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67167130
阎崇俊:15068501116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10月30日的借款本金及欠息。2018年10月30日后处置部分根据法院分配到位实际情况为准,本息对应核减。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阎崇俊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东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阎崇俊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期为2018年10月30),浙江东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依将其对债务人本金322336元及孳息3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依法转让给阎崇俊。浙江东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阎崇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阎崇俊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

  保人或者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阎崇俊履行债务人缪国翔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浙江东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阎崇俊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11-15 2 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