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搭电子商务平台 主犯获刑11年
通讯员 吴昊琪 黎晓瑜
本报讯 经龙游县检察院公诉,一起涉案2550万余元的诈骗案,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的被告人汤某某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省高院。日前,省高院裁定驳回汤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3月,罗某某、王某某、汤某某注册成立江西薪州银业有限公司,汤某某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及市场部工作。同年4月,汤某某等人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以薪州公司名义,利用所购的“大银家贵金属交易系统”软件,私自搭建薪州商品电子订购平台,在不具备现货电子商务平台资质、没有现货亦无仓库的情况下,以投资现货白银、铜、原油的名义诈骗他人钱财。法院查明,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全国各地共380余名被害人,共计被骗2550万余元,其中汤某某参与诈骗12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