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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11月21日

  (2017)浙01民初818号

  浙江金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滕国平诉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浙江合纵实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浙江盛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金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荣升达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轩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大科技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作出(2017)浙01民初818号民事判决后,原告滕国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1936号

  沈宝泉、应丽君、沈寅:本院受理原告刘清、刘芳、刘金炼诉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浙0102民初193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8027号

  金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吴鹏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支付利息及律师费,承担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9246号

  缪以忠:本院受理原告方关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欠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8777号

  马袁贤、徐新豪:本院受理原告章金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马袁贤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徐新豪对马袁贤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886号

  杭州悟相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司杭州今味商贸有限公诉被告杭州悟相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1344号

  高佳龙、周永祥:本院受理原告李利诉被告高佳龙、周永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1344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1640号

  杭州禹顺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应林祥诉被告杭州禹顺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164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1635号

  毛黎江、杭州兴丞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妙春与被告毛黎江、周晓明、杭州兴丞服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浙0110民初11635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1637号

  毛黎江、杭州兴丞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妙春与被告毛黎江、周晓明、杭州兴丞服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浙0110民初11635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3381号

  张世民:本院受理原告沈国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居住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3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行审236号

  杭州泓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余环罚[201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行审23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9978号

  贺水火:本院原告蒋月珍诉被告贺水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0110号

  金丹梅:本院原告任方杰诉被告金丹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9543号

  冯彬:本院原告陈国强诉被告冯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6027号

  杭州你形我影摄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建伟诉你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行审237号

  杭州聚诺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余环罚[2017]第1-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行审237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诸暨市好立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杰标与被告诸暨市好立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姚杰标起诉要求:被告诸暨市好立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姚杰标劳动工资款125000元,并提供书面凭证等证据予以佐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由审判员徐国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水芳,楼润慧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1日上午9点在本院枫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诸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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