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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温州古拉迪卡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18年11月5日由温州古拉迪卡服饰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1月15日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7)浙0304破10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2018年11月15,管理人已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帐号转账,部分债权人提供银行账号无法成功转账的,管理人将以开具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本次总可分配额为32285.31元,受偿比例为0.2701745805%。现分配已经执行完毕,债权人未受分配额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在本次分配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仍不能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管理人将依法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或上交国库。

  特此公告。

  温州古拉迪卡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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