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治浙江论坛”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
从三个纬度解读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宏大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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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黎 潘海浪
10月31日,浙江省法学会与绍兴市法学会、诸暨市法学会在诸暨联合举行以“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主题的2018年“法治浙江论坛”。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在论坛上指出,基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创新、理论提升、制度建构等诸多领域取得的实质性进展,由此所展示的富于东方治理智慧的壮丽画卷,可以从三个纬度来全面解读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宏大进程,其关键词为共识、格局、愿景。
他表示,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总结,各方达成的共识包括轴心竞争论共识、政治站位共识、方法论共识、内涵及要素共识、时代价值共识和比较优势共识;并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已形成以“六大工程”为标志的创新性实践格局、以理论建构为标志的学术格局、以制订出台《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标志的制度格局、以成立“枫桥学院”为标志的人才教育培训格局、以特色亮点为标志的复制推广格局和以传承性纪念大会为标志的文化传承格局等六大格局。愿景则体现在创建世界级国际人文交流平台,探索培育新时代“枫桥经验”都市版和海洋版样板市,建构新型学术智库平台体系,完善平安中国统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人文社科实践基地体系和建立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
本次论坛邀请了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黄兴瑞、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绍兴市综治办副主任戴大新、绍兴市委党校教授卢芳霞、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陈善平等与会代表,从理论和实践等多个角度阐述了“枫桥经验”的产生、发展以及在新时代的创新应用。
据悉,论坛共收到征文352篇。经省法学会组织评审,评选出论文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5篇、优秀奖30篇。绍兴市法学会、湖州市法学会、宁波市法学会、杭州市法学会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在论坛总结时指出,“枫桥经验”强大的生命力在于我国社会发展与改革的需求,经过55年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创新飞跃,“枫桥经验”完成了从地方典型经验到全局性社会治理指导理念、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升华,成为新时代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重要实践方式。
诸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国龙在论坛上介绍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诸暨的实践和创新。来自全省各地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